?對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決定不服怎么辦
作者:注冊商標 | 發布時間:2025-08-29如果確定拒絕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怎么辦?
申請商標有限期滿后,專利權當人們想繼續使用該商標時,他們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續展。商標所有人必須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登記。在此期間未申請的,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。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時該怎么辦?實際和商標注冊網我看下文。
如果確定拒絕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怎么辦?
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時,申請審查:
申請人資格:原申請人必須申請續展登記。


申請文件:
1、駁回續展復審申請書一份,注明原因;
2、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正本;
3、商標局郵寄的《商標續展駁回通知書》原件及信封;
4、提交續展登記申請的商標申請證;
5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申請期限:自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申請審查;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式依據,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個月。
法律規定: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《實施辦法》第二十三條對商標局駁回轉讓、續展登記申請不服的,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,將《駁回轉讓審查申請書》或者《駁回續展審查申請書》提交商標審查委員會審查,同時,原《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》或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和《駁回通知書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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