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商標駁回復審時間超過15天怎么辦,還可以申請復審嗎?(商標駁回復審時間超過15天怎么辦,還可以申請復審嗎?)
作者:商標注冊 | 發布時間:2025-08-25商標駁回復審時間超過15天,也可以申請復審嗎?


許多人或企業在遇到商標駁回通知后,由于各種事情的影響,忘記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查。駁回復審以收到的郵件駁回通知信封戳日期為準。從第二天開始,包括法定假日在內的15個自然日是合理的。商標復審時間超過15天怎么辦?
商標駁回復審時間超過15天,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,無法復審。因此,如果收到拒絕通知,必須及時準備商標駁回復審的材料。超過限定時間的,只能再次提交商標申請。
為了降低商標被拒絕的概率,我們必須在申請商標之前做出更多的決定。在商標申請第一步查詢商標時,應考慮需要注冊的商標是否有類似或相同的商標申請。如果發生這種情況,我們應該繞過它。《商標法》要求某些單詞或單詞不能注冊商標,例如 “國酒茅臺”和“國酒”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詞。不能申請國家名稱、國旗、國徽等。在申請商標之前,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它,這是可以避免的。
提交申請審查時,需提供以下信息:
1、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《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》(申請人應當認真填寫申請書,特別是要填寫充分的復核原因);
2、同時附贈: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,加蓋商標局“駁回”印章;
3、商標核駁通知書正本;
4、商標圖案(原圖案10張);
5、商標局郵寄商標核駁通知信封(用于明確審核是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);
6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和實物證據;
7、申請人提出審查后需填寫有關證據材料的,應當在申請書中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