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在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效力如何認定(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效力如何認定)
作者:商標注冊 | 發布時間:2025-10-07如何確定在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效力?
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,商標權人是能夠批準他人使用商標權的,批準他人使用商標權的,就需要出示許可協議,商標除開批準,還能夠轉讓,那如何確定在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效力??下面由商標注冊網小編為讀者解答相關知識。
如何確定在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效力?

根據商標許可使用的不同形式,存在一些差異。
(1)一般使用許可證。也就是說,被許可人在一定期限和地區使用指定商品的申請商標;此外,許可人還可以批準第三方申請注冊商標。在商標許可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是有用的。
(2)排他使用許可證。也就是說,許可人在指定商品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,承擔第三方在同一商品上不再批準同一商品的義務。在合理使用期內轉讓商標權是有效的。
(3)獨家使用許可證。也就是說,許可人在指定商品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同時承擔同一產品中包括注冊人在內的所有人申請注冊商標的義務。商標權轉讓在商標許可使用期內無效。

相關法律法規
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

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買受人應當簽訂轉讓合同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買受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。
注冊商標轉讓的,商標申請在同一商品上注冊的近似商標,或者在同一商品上注冊的同一或者近似商標,應當一并轉讓。
商標局不予批準容易造成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注冊商標轉讓經批準后,予以公告。買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標專用權。
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批準他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申請商標。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。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。
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,必須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產品產地。
批準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證報商標局備案,由商標局公示。未經備案,商標使用許可證不得抵制善意第三人。
以上知識是小邊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,在許可期內轉讓商標權的有效性,應當根據商標許可的方式確定。獨家使用許可的,在批準期內轉讓商標權無效。需要法律幫助的,歡迎到商標注冊網開展法律咨詢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