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轉讓中的商標專利能保全嗎
作者:商標注冊 | 發布時間:2025-10-08轉讓中的商標專利能保護嗎?
商標使用者可以申請商標申請商標申請后才受法律保護,商標注冊后才具有專屬性,那么轉讓中的商標專利能否得到保護?下面由商標注冊網小編為讀者解答,期待以下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。
轉讓中的商標專利能得到保護嗎?

轉讓中的商標專利可以基于民訴法申請保全的,申請商標保護的,協助執行通知書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發出。
相關法律法規
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人民法院登記商標權開展財產保全的描述》
第一條 人民法院的依據民事案件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,必須保護注冊商標權,協助執行通知書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發出,注明商標局協助保護的注冊商標的名稱、注冊人、注冊證號、保護期限及其協助執行保護內容,包括嚴禁轉讓、注銷商標、變更注冊事項、辦理商標權質押備案等事項。

最大人民法院有關人民法院關于注冊商標權財產保全的描述第二條 自商標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之日起,對注冊商標權的保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。人民法院仍需繼續對注冊商標權采取保全措施的,必須在保護期屆滿前再次向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,規定再次保護。如果注冊商標權仍需繼續采取保全措施,人民法院必須在保護期屆滿前再次向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,規定再次保護。否則,視為自動終止注冊商標權的財產保全。
第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重復保護已受保護的注冊商標權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》
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
利益相關者因情況緊急,不立即申請保全,將使其合法權益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害,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訴訟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、被申請人居住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措施。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,不提供擔保的,裁定駁回申請。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,不提供擔保的,裁定駁回申請。人民法院接受審查后,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決;采取保全措施的,應當及時執行。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規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,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。
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。轉讓中的商標專利可以依照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申請保全。申請商標保護的,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。如需法律幫助,歡迎讀者到商標注冊網開展法律咨詢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