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商標異議復審
作者:商標注冊 | 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25商標異議審查


什么是商標異議審查?
商標異議人和被異議人對商標局的判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《商標異議裁定通知書》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,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最終判決。商標異議審查申請人只能是原異議提案的當事人。
什么是商標異議審查材料?
質疑審查申請應提交以下資料:
1、商標異議審查申請書(主頁),授權委托書應提交代理委托書;
2、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(正文款式);
3、商標局異議裁定書(原件);
商標異議審查的必要條件條件

1、申請人資格:商標異議雙方之一(異議人或被異議人)必須由商標局異議裁定。
2、申請期限:商標異議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關于商標異議裁定的《商標異議裁定通知書》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質疑審查。
2、申請期限:商標異議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關于商標異議裁定的《商標異議裁定通知書》之日起15日內申請質疑審查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式依據(jù)延期的,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。是否允許延期,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。
3、答辯期限:自收到《商標異議復審答辯書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答辯。
4、審查費用:商標異議審查申請官方費用1500元/件;商標異議審查答辯無官方費用。
申請商標異議復審文件
1、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《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》。
2、如果異議商標是國際注冊的,則需要在注冊號之前添加“G”。
3、如果申請人是外國人或外國企業(yè),則必須填寫準確的名稱和有效的通訊地址。
4、申請人為自然人的,應當在其名稱后填寫身份證號碼。
5、參與商標異議審查活動的共同申請人或者共同商標當事人,應當具體一人為代表。
6、申請人在提出審查后需要填寫相關證據(jù)材料的,應當在申請書中










